玉树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和关于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在一线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立足“上”有方向、“下”有依据、“干”有动力三方面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树立用人导向,营造“上”的环境。玉树州持续聚焦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坚持实干实绩、有为有位和面向基层、注重一线的鲜明导向,把知事识人的功夫下在平时,深入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一线等任务中敢于攻坚克难、敢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和善抓落实、表现突出的干部,纳入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信息库管理,让“上”的干部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近三年来,玉树州各级党委共研究干部33批次,提任干部228名,职级晋升干部291名。同时,2023年以来积极研究乡镇党委书记解决副县级待遇办法,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目前7名乡镇党委书记已提任为副县级领导干部,切实营造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良好的社会环境,着力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细化具体情形,提供“下”的依据。坚持把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作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突破口”,针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情形,不断细化、具体化、明确化,提高“下”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供充分的依据,让“下”的干部心服口服。注重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加强与纪委监委、审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实时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对照“下”的依据,及时判定干部是否不适宜担任现职,并进行调整。近三年来,全州20名干部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岗位。
加强跟踪管理,激发“干”的动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对“下”的干部,建立“下”后干部一人一档,由全州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专门进行谈话,并指定1名领导干部担任帮带责任人,跟踪了解和掌握“下”的干部情况,帮助其“有所为”。对“下”的干部,坚持同等要求、同样管理、同步考核,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重新提拔使用。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勤勉尽责、不谋私利的单位和个人,在改革创新、处置突发事件等出现失误,不作负面评价、不追究相关责任,激励干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