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委组织部关于玉树州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公开征集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7 浏览量:0
为规范玉树州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有序推进,切实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决定公开征集玉树州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集服务范围
本次公开征集的招标代理单位,需承担玉树州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承担玉树州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负责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组织、中标公示等全过程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要求招标代理单位严格依据国家、青海省、玉树州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政策要求执行,契合我州发展实际,确保成果科学、合规、可落地。
二、公开征集资格要求
各潜在招标代理单位须满足所报招标代理类别全部资格要求(所有类别均须符合通用基础要求)。
(一)通用基础要求
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对应服务类别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及资金实力。
2、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建设市场黑名单;近3年内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及书面承诺。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能够配合完成报批、协调工作,严格遵守时间节点,保障服务质量与效率。
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潜在招标代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近3年内无违纪处分记录,从业情况良好。(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服务周期内全程驻场对接,负责统筹本项目全流程招标代理工作,保障服务响应及时、工作落地到位。
三、招标代理单位专项资格要求
(1)专业资质。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符合要求的开评标场地、监控设施及档案管理条件。
(2)人员要求。具备不少于5名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能够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开展评标工作的专职从业人员,须提供上述人员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需提供相关的业绩资料。
四、报名及材料递交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递交。按要求准备完整申请材料,明确拟参与服务类别,对照资格要求整理,A4纸胶装成册,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递交;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1份(U盘存储,纸质版盖章材料扫描件一并拷贝)。
(三)申请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
3.营业执照、各平台备案截图;
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身份证、社保证明、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近3年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批复或备案表、公告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信用查询截图及无不良行为书面承诺;
7.服务方案及报价说明(报价合理合规,严禁恶意低价竞争)。
(四)递交地点。玉树州委组织部人才办
(五)联系电话:13309768002。
五、征集流程
(一)材料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资质、业绩、人员等条件,合格单位进入评审;不合格单位书面告知原因,材料不予退还。
(二)综合评审。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从资质等级、技术实力、业绩经验、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等方面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单位。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在玉树州委组织部官方公示平台公示中选名单,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无异议确定为最终服务单位;有异议且成立的,取消资格并按排名递补。
(四)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期限、费用、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征集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项目服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州相关项目服务征集。
(二)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所有费用,我部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中选单位须按合同及标准开展服务,按期完成任务。若出现质量不达标、逾期、转包分包等情形,我部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本公告由玉树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玉树州委组织部
2026年8月17日